西藏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屏障,拉萨作为西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必将是拉萨未来发展的关键方向,是建成生态拉萨、美丽拉萨的必经之路。科学引导拉萨市“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能源发展,对调整能源结构、缓解能源供应压力、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可为将拉萨打造成为面向南亚开放的中心城市、藏中南经济发展的龙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示范城市提供重要保障。
立足自身特色优势 大力推进能源发展
根据《拉萨市“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结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及《拉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拉萨市“十三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拉萨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拉萨市城市供热规划(2012-2020年)》等,制订了《拉萨市能源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主要阐明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拉萨市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对拉萨市未来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拉萨市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十三五”期间,拉萨市将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西藏建设国家“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的战略定位,实施“党建统市、环境立市、文化兴市、产业强市、民生安市、依法治市”等六大战略,立足拉萨自身特色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稳慎开发小水电、加大地热能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试点发展风电,加快天然气利用,全面推进应用示范,完善能源基础设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构建稳定、清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代能源体系,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多元开发;低碳环保,清洁高效;创新驱动,经济适用的基本原则,重点在太阳能、水电、地热能、生物质能、风电、天然气、应用示范、基础设施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推进能源发展。
通过能源设施建设 提高市域能源自给能力
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分为规划近期(2016-2020年)和规划远期(2021-2025年)两部分。其中,规划近期(2016-2020年)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拉萨市能源发展的快速发展期。通过提高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增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力争到2020年,把拉萨打造成为国家清洁能源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初步形成稳定、清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代能源体系。
具体目标包括供应能力提升和应用范围扩大,通过天然气、新能源电力等能源设施建设,提高市域能源自给能力。到2020年,拉萨市能源装机规模力争达850兆瓦左右,其中,水电装机达400兆瓦,光伏装机达380兆瓦,地热电站装机达50兆瓦,风电装机实现“零”的突破,拉萨市天然气供给量达3000万立方米/年。到2020年,拉萨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区控目标,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至15%以上;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超55%。到2020年,通过太阳能等新能源建筑应用替代常规能源65万吨标煤,新建建筑太阳能热水的使用比例力争达100%,50%以上的新建居住建筑和30%的新建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供暖系统供暖;城市公共汽车节能环保车辆(包括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超过90%,出租汽车节能环保车辆比例力争达到100%。逐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能源支撑保障能力,构建安全、可靠、稳定的电网,完善天然气管网及输配设施。
规划远期(2021-2025年)中提出,该阶段是“十四五”时期,是拉萨市能源发展的优化提升期。依托“十三五”期间已经形成的发展基础,通过优化能源开发利用,力争到2025年,把拉萨打造成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区,形成多能并举、互联互通的稳定、清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代能源体系。到2025年,全市能源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300兆瓦左右,其中,光伏装机达750兆瓦,地热电站装机达100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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