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推出船舶买卖合同 2011年1月6日,新加坡海事基金正式推出新加坡船舶买卖合同(SSF),以满足本地海事企业对于统一化买卖合同的需求。 目前,全球航运业大多采用挪威和日本两国出台的船舶买卖合同,新加坡使用的大多是挪威的合同,但其中一些条款相对过时,也不适宜亚洲客户群。随着亚洲海事活动及海事仲裁个案的增加,这份新加坡版本的船舶买卖合同应运而生。当天晚上,马可波罗海业集团总裁李云峰与印度尼西亚的Abbeypure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赖云森签署了第一份新加坡船舶买卖合同。赖云森说,该公司之前使用的是挪威的船舶买卖合同,如果进入仲裁程序,企业必须到伦敦接受仲裁,而英国与印尼的时差有7个小时,相当不方便。目前,该合同面对的挑战是需要花时间让客户了解使用其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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