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房子已成历史明年买房难上加难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采取8项措施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 这是继2010年4月份“新国十条”,9月底的“国五条”之后楼市调控的持续,而“国八条”的出台距上轮调控时间也不足个4月。但从条款内容来看,新的调控政策尽管延续“增加供给,调整需求”的思路,但严厉程度则大幅提升。 行政压力加大 三套房禁售 位列八项措施之首的,则是给地方政府下达的死命令,要求地方政府确定一个年度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并在第七条中明确,将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直接对地方政府施压。此外问责范围也进一步扩大,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都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此外,此前本报报道过的扩大限购令范围政策也在“国八条”得到体现,而限购范围则明确为“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并且直接给出户籍居民三套房,非户籍居民二套以上房直接禁售的严厉政策。 信贷税收政策收紧 二手房交易全额收税 除直接作用于地方政府的行政命令式调控手段外,信贷及税收政策也进一步趋严。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率直接提高到60%,贷款利率则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由于第三套房全面禁售,因此也不再存在三套以上房贷的问题。 而敢于高价销售的开发商也将面临严查。“国八条”规定,将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在二手房转让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也将陡升,值得注意到是对于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将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而此前契税是按差额征收。 住房供应不低于过去两年 普通商品房“两限” 此外,“国八条”还要求各地继续增加土地的有效供应,并要求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被归为政策性住房的“限价房”在此次文件中被归为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并要求各地大力推广。 而房地产市场的准入资金门槛也有可能面临严审,“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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