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六大高耗能行业“十一五”能耗降幅超10% 2011年2月11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能源司了解到,“十一五”期间,我国六大高耗能行业节能成效明显,降幅都超过10%。“十一五”期间,六大高耗能行业累计节能近4亿吨标准煤,对全社会节能贡献超过60%。 据悉,六大高耗能行业是指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国家统计局能源司的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炼焦工序单位能耗下降40.9%,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下降28.4%,单位烧碱生产综合能耗下降34.8%,单位乙烯生产综合能耗下降11.5%,吨水泥综合能耗下降28.6%,吨钢综合能耗下降12.1%,单位铜冶炼综合能耗下降35.9%,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下降12.0%,电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下降16.1%。 国家统计局能源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是约束性指标,六大高耗能行业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的77%,占全社会能源消费的一半以上,其生产、能源消费情况直接关系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 “十一五”期间,国家针对六大高耗能行业,采取了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开展节能重点工程、推广先进节能技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一系列节能政策措施,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 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六大高耗能行业累计节能近4亿吨标准煤,对全社会节能贡献超过60%。其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五年累计节能均超过1亿吨标准煤,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节能7000多万吨标准煤,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节能8000多万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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