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了《关于印发“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此《通知》,山东到2015年年底初步确立“食安山东”品牌整体形象。到2020年年底,形成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将山东建设成为全国农产品和食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
《通知》指出,到2015年年底,山东通过开展品牌引领行动,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创建格局,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食品放心品牌和示范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食安山东”品牌整体形象初步确立。
到2020年年底,在巩固品牌引领行动成果基础上,深入开展系列提升行动,通过持续培育、整体创建,逐步构建起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食安山东”品牌带动效应充分凸显,将山东建设成为全国农产品和食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
《通知》要求,2015年年底前,山东完成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消费4个领域的建设目标。
创建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70%以上;“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认定面积比率提高到60%以上;规模养殖场无公害认证比率提高到70%以上;认证水产品面积占养殖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55%以上。创建一批放心农产品品牌,每个市创建区域农产品品牌2-4个,每个县(市、区)创建特色农产品品牌1-2个,进一步提升区域公用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水平,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达到35个。
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的食品生产加工园区和龙头骨干企业,创建一批放心食品生产加工基地;15%以上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创建为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发掘、保护和发展一批食品老字号与传统品牌,打造一批新兴品牌产品;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GB/T22000或HACCP认证比例提升10%,其中,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认证比例达到85%以上。
20%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连锁超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商场、超市,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市场)创建为食品经营示范单位。每个乡镇和城市社区分别创建2户以上食品经营示范店。规划指导建设和升级改造一批农产品物流中心或批发市场、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重要商品储备设施。
打造一批品牌优势明显、域外扩张较快的知名大型餐饮企业;每个市打造1-3家管理规范、服务便民的大众餐饮连锁企业;每个县(市、区)创建2-4个地域特色鲜明的示范街区和一批示范店。挖掘、保护和发展一批餐饮中华老字号和地方风味名吃。全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良好(B级)以上比例超过50%,其中学校食堂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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