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科视点 |产业视点 | 区域视点 | 国际视点 | 专题视野 | 中国经济 | 全球经济 | 国际贸易 | 中国贸易 | 热点下载
 當前網頁繁簡切換
英文视点 | Global News | China News | District News | Market News | Economy       英文網站 | 繁體網站
中科纵横官方微信 
搜索:通过此功能可以快速搜索本站内容.
关键字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科视点 >> 医药保健

医药生物行业:干细胞临床研究松绑 行业规范化发展
北京中科纵横信息技术研究院      中科视点       时间:2015-8-27


        事件:《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近日卫计委、CFDA 联合发布《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干细胞临床研究的机构资质和条件,规范临床研究应该遵循的原则,限定多项措施保护受试患者的权益。《管理办法》的出台让干细胞临床研究重回正轨,迈出了干细胞临床转化的第一步。
        时隔三年重启,释放积极信号。
        此前不成熟的干细胞技术被扩大使用,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卫生部门曾在2012年叫停干细胞治疗应用,对行业内企业进行全面整顿。此次《管理办法》的发布是在整顿之后首次正式放开,旨在为干细胞临床研究松绑。
        国际上关于干细胞的研究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干细胞在组织工程、再生医学等方面的应用取得诸多进展,如果我国卫生部门一味的限制干细胞的研究和应用,势必会造成与国外更大差距。本次《管理办法》的发布释放出积极信号,更多限制举措有望逐步放开。
        限定临床研究机构,提高准入门槛。
        《管理办法》对临床研究机构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规定从事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必须是三级甲等医院、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和开展相关研究的条件、具备处置干细胞研究可能遇到风险的能力等7项条件。指出临床研究机构是干细胞制剂和临床研究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机构应当对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进行立项审查、备案、信息公开和过程监管,并对干细胞制剂制备和临床研究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和风险管控。通过对研究机构的限制来提高准入门槛,上市公司必须与三甲医院合作开展研究,在有限放开的条件下保证监管力度。
        独立于第三类医疗技术,受卫计委和CFDA
共同监管。
        《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完成干细胞临床研究后,不得直接进入临床应用;如申请药品注册临床试验,可将已获得的临床研究结果作为技术性申报资料。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干细胞治疗相关技术不再按照第三类医疗技术管理,也就是干细胞临床研究不再由卫计委单独管理,而是确定了卫计委和CFDA
的共同监管职责,我们预计关于干细胞产品的药物属性审批细则会在后续推出,这将加快干细胞应用的发展。《管理办法》不适用于已有成熟技术规范的造血干细胞移植,以及按药品申报的干细胞临床试验,所以对这两方面影响不大。
        虽是有限放开,但行业发展仍然受益。
        虽然《管理办法》对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开展提出了许多严格的监管措施,但是这是在干细胞技术全面叫停以后首次正式发布的指导原则,给了市场一定信心,这对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限定研究开展的主体,能更好的集中优势资源攻克难题,这为行业层次的提高打下了基础。随着《管理办法》的落地,我们看好后续相关政策的加快推出,企业也将进入快速发展期。前期的整顿是一个沉淀的过程,淘汰一批粗糙滥制的企业,优质企业脱颖而出,现在政策的逐步放开为这些企业提供了发展空间,受益标的:中源协和,国际医学。

  


  
打印】【关闭
上一篇:
医药生物板块并购重组动作频频 引发市场关注
下一篇:
北京市医疗器械产业提质升级行动计划(2024-2026年)
网站推荐:
 国家信息中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发改委 中国科学院 中国海关 国家统计局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订购流程 | 付款方式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诚聘英才
Copyright:北京中科纵横信息技术研究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10-84675230 传真:010-84673367 邮箱:service@zkreport.org

北京中科纵横信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2509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25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