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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规划函〔2015〕640号
北京中科纵横信息技术研究院      中科视点       时间:2015-8-28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超过1500张床位公立医院备案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函〔2015〕6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153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其中明确提出,“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以上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我委研究制定了《超过1500张床位公立医院备案表》,现印发各地贯彻执行。

自《规划纲要》印发之日起,对辖区内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位的公立医院,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要及时填写此表,以传真或信件形式报我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司  金玉军、庄宁

010-687920816879215668792389(传真)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  孙晓明、刘群峰

010-599576595995765759957654(传真)

附件:超过1500张床位公立医院备案表.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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