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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各级政府不得擅自核准或备案煤制天然气项目
北京中科纵横信息技术研究院      中科视点       时间:2010-6-18

        发改委网站6月18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规范煤制天然气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煤制天然气必须在国家能源规划指导下统筹考虑、合理布局,综合考虑资源承载、能源消耗、环境容量、天然气管网、区域市场容量等配套条件,合理布局煤制天然气气源点,优先安排煤炭调出区煤制天然气项目,在国家出台明确的产业政策之前,煤制天然气及配套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核准,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项目管理,不得擅自核准或备案煤制天然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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