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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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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4-8】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11〕5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泸州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现代金融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核心支配”的作用。“十二五”时期,为加快我市金融业的发展,积极探寻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有机结合下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新机制,进一步消除金融抑制,推动金融深化,促进区域性金融共生,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对泸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先导作用,实现“金融强市”的战略目标。依据《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现代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泸委发〔2010〕12号)、《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评估报告》精神以及与《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川南经济区总体规划泸州规划纲要》编制相协调,编制了《泸州市金融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本规划分“发展基础、发展环境、发展指导、发展重点、发展布局、发展保障”六个部分,在客观分析泸州市金融业“十一五”期间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结合泸州市城市发展的新定位、审视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金融业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环境,提出“十二五”期间加快泸州市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发展布局和发展保障。
       一、发展基础:泸州市“十一五”金融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市金融业实现了平稳快速发展,金融资源不断丰富,金融业规模不断壮大,金融体系逐步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金融改革稳步推进,金融业对经济社会支持力度不断增强,金融对促进泸州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金融业规模不断扩大
       1. 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迅速扩张。“十一五”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均存贷款增长速度分别为21.9%和22.4%,其中,短期贷款年均增速13%,中长期贷款年均增速36.9%。预计2010年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新增150亿,余额达到824亿元;贷款新增100亿元,余额达410亿元。
       2. 资本市场融资规模不断壮大。“十一五”期间,全市上市公司已达3家,拟上市企业5家,证券化率由“十五”末的26.15%上升到“十二五”末的100%左右。积极推动国资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兴泸投资集团继2008年成功发行十年期企业债券7亿元后,于2010年底又成功发行了第二期10亿元企业债券。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并购,泸州老窖成功控股华西证券。证券交易量逐年增长。
       3. 保险市场较快发展。“十一五”期间,保险机构由2005年的13家增加到2010年的22家,保费收入年均增长31.2%,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23.3%,人身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34.9%;保险赔付、给付金额年均增长27.6%;保险深度年均3.65%,保险密度年均348.03元/人。
       (二)金融体系不断完善
       1. 市场体系初具规模。“十一五”期间,金融市场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日趋合理,基本形成了中长期信贷市场为主导,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协调发展的格局,以银行信贷市场等为代表的中长期信贷市场业务交易量也在稳步提升。
       2. 组织体系逐步健全。初步建立起以数量较多的各类商业银行、信用社和保险、证券机构等为市场主体,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信托、典当等其他金融组织为补充,功能较为齐全的金融组织体系。截止到2010年9月底泸州银行业金融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数量562家,从业人员5547人;保险公司网点198个,从业人员5500人;证券营业部8个,从业人员120人。
       3. 金融服务监管协调体系日趋完善,推动金融与经济的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了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泸州市银监分局的金融服务监管协调体系,建立了保险和证券行业协会自律组织体系,建立了市政府相关部门与金融组织的信息共享机制、沟通协调机制、联动机制,协调调度各方面金融资源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了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奖励机制,积极推动金融业与经济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为打造泸州市“金融安全区”搭建了一个较为合理的监管、组织和协调框架。
       (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向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成效
       1.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成果丰硕。“十一五”期间,以政府为主导,人民银行大力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努力构建“诚信泸州”,初步建立健全了金融、法院、公安、工商共同参与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不断抓好金融环境的整治与改善工作,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2009年泸州合江县成功跻身四川省首批五个“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之一。
       2.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在泸州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泸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组织领导体系、征信平台搭建、信用信息名录、信息库采集录入和信用评级(价)市场等建设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为平台的征信体系得到进一步充实完善。截至2010年9月,“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为泸州市近10000户企业和其他组织建立了信用档案,涉及企业信贷余额223.5亿元,为泸州市48.88万位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个人信贷客户达75.40万户,涉及信贷余额144.32亿元。非银行信息方面,采集了法院判决信息、环保信息、企业拖欠工资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等。全市个人征信系统日均查询560次,企业征信系统日均查询32次。
       (四)金融业改革创新不断深化
       1. 政策性银行商业化改革不断推进。农业发展银行泸州市分行在商业化改革中切实加强了资金来源的组织工作,努力为信贷支农提供更多的支持;搭建风险防范框架,提高对风险的防范和应对能力;积极开展业务营销,大力争取信贷规模,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在做好粮油收购信贷业务的同时,该行积极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中长期贷款,并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小企业和酒类企业。农发行泸州市分行的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不断提高。
       2.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不断深入,产品服务创新能力提升。按照总行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工、中、建三大国有银行泸州分行股份制改革的深化,完成中国农业银行泸州分行股份制改革,进一步改革银行业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抓大、抓富”传统业务,针对中小企业贷款“少、快、急”特点,成立专门的业务部门,不断开发新的信贷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个性化的营销模式。2009年工行联手泸州老窖推出了首款“世博”概念金融理财产品。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不断扩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金融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信贷和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
       3. 地方商业银行改革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泸州商业银行不断完善自身建设,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通过增资扩股,资本充足率不断提高,经营机制逐步完善。截止2010年9月30日,泸州市商业银行资本总额达4.90亿元,资本充足率达到17.27%。资本实力的增强,为该行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4. 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2004年深化农信社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在人民银行泸州中心支行和银监分局的指导下,逐步建立了全市7家农信社的法人治理架构,成功兑付央行票据金额2.73亿元,股权结构逐步优化,资本充足率得到提高,抗风险能力不断加强,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用工和激励机制,使农信社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截止2010年10月31日,农信社股本金余额较2005年底增长98.47%,存贷款余额较2005年初分别增长89%和61%以上,对三农和县域经济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经营效益不断改善。农信社改革的阶段性成功为农村信贷业务创新,积极探索农村金融机构改制,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金融围绕“四个四”发展战略,对泸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
       1. 金融业重点支持泸州市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构建。“十一五”期间,金融业围绕泸州市政府实施经营城市战略,积极为重点项目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为泸州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构建完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截至2010年9月底,支持竣工及在建重点交通运输基础建设项目7项,其中包括在建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和四川省高速公路网泸州境内段、叙大铁路、泸州港码头二期续建工程等5项省级重点项目,总投资269.82亿元;重点城市建设及通讯项目8项,其中包括省级重点泸州“两桥”建设工程项目,其他还包括如:城市道路蓝安路二期、城市污水处理、电力和通讯、蓝田旧城改造等重点项目,总投资超过41亿元。
       2. 金融业大力支持泸州市重点、特色产业项目和“七大产业园区”的优化发展。“十一五”期间,泸州金融业支持力度继续向酒业、能源、机械、化工等重点和特色产业项目和企业进行倾斜,积极支持我市“1525工程”建设,主要围绕“七大产业园区”建设及优化等项目展开。2010年支持工业重点项目20项,总投资341.13亿元,其中已竣工及在建省级重点项目5项;支持能源重点项目8项,总投资37.9亿元,其中已竣工及在建省级重点项目4项。产业集群发展初具规模,各类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基本形成了专业化、规模化、集群化的园区特色和产业特征。
       3. 金融业积极支持泸州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建设和发展。
       ①金融业大力配合“三农”改革。“十一五”期间,泸州金融系统配合和参与了各项统筹城乡及“三农”改革深化的工作,县域金融对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如积极支持江阳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合江、叙永、古蔺作为全省第二批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县的启动实施,农村综合改革及畜牧体制和水务体制改革的全面实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完成。
       ②金融业着力支持中小企业及个人贷款。以全国最大的泸州市龙马兴达和泸县正浩小额贷款公司为代表,积极支持包括酒类、包装、商贸类等中小企业及个人贷款业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支持泸州地方经济发展。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了“小区金融”试点、小额贷款等对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创业和再就业提供金融支持,扶持农村贫困人口9.8万人。
       ③金融业积极保障民生工程建设。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深入,全面完成68项民生项目。其中重点社会事业项目6项,主要包括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相关建设项目2项,泸州大剧院及相关项目、城市公园及桂圆林开发保护项目等,总投资17.23亿元;重点涉农饮水及水利工程项目2项,累计投资超过5亿元。城乡医疗保险水平逐渐提升,教育助学贷款业务量稳定增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1.3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36.6万人,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覆盖面达90%,各项助学贷款“十一五”期间累计发放6577.2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全面展开,2007年以来为全市26万户受灾农户支付了1.15亿元的灾害赔款;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健康运行,2007年7月以来为广大车主支付了3.16亿元的道路交通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款;农村小额保险及各类城乡商业保险迅速发展,弥补了社会保险保障程度较低的缺陷,满足了居民不断增长的多样化保险需求。
       ④金融服务功能不断增强,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拓宽。一是支付清算系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系统使用效率大大提高,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有124个银行机构营业网点直接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70个银行机构网点加入支票影像交换系统,80%以上的银行机构网点实现电子通汇。二是票据业务得到大力推广,企业、个人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截至2010年10月底,全市银行承兑汇票余额5.58亿元,贴现余额6.40亿元。三是拓展银行卡的应用领域,发挥银行卡作为个人支付手段的主体作用。加大了ATM、POS等机具的投放力度,促进了银行卡在税款缴纳、公用事业缴费以及医院、交通等与社会公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应用,发挥了银行卡作为个人支付手段的主体作用。截止2009年底,全市发行银行卡达到391.34万张,特约商户1157个,POS机具1882台,ATM机具269台。此外,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近两年在我市也得到迅速发展,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四是不断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建设,2009年11月23日,泸州辖内所有国税机构、所有国库机构、所有商业银行及信用社正式接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泸州地税也已被人总行确定为2010年上线单位,初步构建起泸州税款入库的“高速公路”,更有力的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截止2010年10月末,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纳税户签约率21.12%;办理实时和批量扣税13678笔,占比达24.2%,扣税金额13.30亿元,占比达41.3%。五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实现突破,截至2010年底共办理进出口人民币结算业务各一笔,金额合计352万元。六是保险业全力推行通保通赔、万元以下小额赔款一日内赔付、电话投保、网上投保等服务新举措,提供事故救援、事故替代车、风险咨询与管理和防灾防损等增值服务和附加服务,全市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的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发展环境:“十二五”金融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金融发展的机遇和优势
       1. 区位优势日趋显现。我市作为“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长江上游新兴港口城市、四川南向开放门户”地位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强化和释放,泸州区域性金融辐射的能力将日趋显现。
       2. 泸州综合经济实力增强。“十一五”期间,泸州全市产业基础不断提升,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8%,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1个百分点。经济社会发展迈入新阶段,为金融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地区战略地位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作为西部较发达的地区,成渝经济区的发展倍受瞩目,泸州作为该经济区的腹地必将得到跨越式发展。
       4. 泸州市金融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我市经济发展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经济发展对金融资本的需求非常旺盛。面对不断开放的经济和金融环境,伴随着商品、资本、技术、信息、劳动力等要素的自由流动,在政府政策的正确指引、扶持下,金融业能够得到跨越式发展。
       (二)金融发展的挑战和困境
       1. 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激烈的区域竞争带来了巨大挑战。近年来,金融市场不断对外开放,区域性竞争凸现,在成都和重庆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带动下,川渝的一些二线城市也竞相出台了扶持金融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相应举措,力争在新的一轮竞争中抢占先机,率先确立自身的竞争优势。泸州由于其特殊的地理区位,不可避免地在资源、政策、人才、市场等方面与这些二线城市,如宜宾等形成新的竞争,如果不能够抓住机遇,快速发展,形成不了经济金融高地,就会使得泸州在竞争中处于经济的真空地带,导致经济的边缘化。
       2. 金融业发展不平衡,金融发展环境有待优化。一是我市经济总量小,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区县发展不平衡,发展方式较为粗放,以政府投资拉动型为主,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外延式扩张,与省内其它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比仍处于中游水平;二是融资结构不平衡,直接融资占比小,间接融资占比大,直接融资中债券融资比重小,股票融资比重大;三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比较明显,经济基础参差不齐,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空间分布不均,农村和县域金融发展相对滞后;四是新型金融机构发展不充分,传统金融机构占绝对比重,以典当、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投融资公司等为代表的新型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五是泸州地方金融机构实力相对较弱,辐射能力有限,核心竞争力、风险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银行间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不够。
       3. 金融市场发育不够完善,区域性金融辐射功能有待加强。一是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债券市场、地方产权交易市场等发展缓慢,市场主体少,交易规模小;二是金融服务业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能力还有待提高,金融机构间公共信息共享程度较低,机构间金融共生程度亟待提高;三是我市金融业总体发展规模相对较小,在川滇黔渝区域结合部中的聚集、辐射和带动力还不够强;四是金融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程度不够,金融发展环境建设未能形成金融洼地,实现金融业聚集、辐射和带动作用;五是金融资源挖掘不够,金融资源配置不够合理,高层次、国际化的金融人才仍相对缺乏,人才高地建设相对滞后,金融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后劲不足。
       4. 金融发展创新力不足,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有待加强。一是金融市场发展程度较低,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主要集中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如信息咨询、个人理财服务等业务发展水平仍然有限,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种类同构现象较为严重,缺乏特色业务;二是信贷结构不合理,贷款流向主要集中于大企业、大项目,而中小型企业、中小项目、个人消费、节能环保、民生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不够。
       5. 县域、农村金融抑制较多,金融深化程度不高。一是城乡经济二元结构明显,县域、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城市较为落后,经济金融资源有限,同时城市形成的金融洼地,导致县域、农村金融资源流失现象较为严重,不能够对县域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有力持续的支持;二是在农村地区行政干预农村金融活动,涉农企业融资、贷款等活动多数都是在政府扶植指导下进行的,外资金融进入较为困难,农村金融发展受到抑制较多,不利于金融深化,提高农村金融效率。
       三、发展指导:“十二五”金融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
       (一)发展目标
       1. 战略目标
       增强金融作为先导产业的作用,强化区域金融辐射功能。到“十二五”末,泸州立足于三大经济区迭合部,逐步建成带动川西南、辐射南贵昆的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2. 具体目标
       ①完善五大体系。即完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完善金融产业政策体系、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服务体系、完善金融信用体系。
       ②实现一大突破。即提高泸州金融业区域性辐射能力,逐步达到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地位的突破,将泸州建设成为与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相适应、在全省占有重要地位的区域性金融资源聚集区,基本特征可概括为“四化三力三中心”,即达到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业务市场化、资金融通多样化、营运手段现代化,具有较强的聚合力、辐射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初步形成服务泸州,辐射川滇黔渝结合部的区域性金融资本集散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中介服务中心。
       3. 分目标
       ①持续扩大金融对经济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间,要实现泸州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的目标,到“十二五”末累计实现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4300亿元,必须优化信贷结构,提升贷款使用效率。“十二五”期间,预计我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年均增长约21.9%,各项贷款余额年均增长约21%,“十二五”末存贷款余额预计将分别达到2216亿元和1063亿元,存贷款增量将不断增加,对泸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强,基本预测信息如下图所示:
       预计到2010年底泸州国内生产总值达700亿元,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00亿元,按照“十二五”期间GDP年均增长13%,考虑物价2.2%的上涨指数,贷款余额年均增长约21%来计算,到“十二五”末GDP及贷款增量分别约为1438亿元和184.52亿元,贷款增加将成为泸州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支撑力量。
       “十二五”期间,预计金融机构平均存贷比保持在年均48.69%,较“十一五”期间年均44.3%有较大提高,金融机构盈利能力将有较大提高,存款和贷款余额总量将保持稳定增长,为“十二五”期间泸州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预计到“十二五”末,保险行业保费总收入将达55亿元,保险密度750元/人,保险深度7%;资本市场方面,力争到“十二五”末新上市企业达3家以上。
       ②持续优化金融机构层次。为提高泸州金融的聚集和辐射能力,在做强现有金融机构的同时,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外地、外资金融机构,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支持和培育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逐步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外辐射能力,加快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形成多层次金融机构协调发展的局面。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泸州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服务多样化、金融业务市场化目标,建成金融组织体系较为完善,金融资源较为丰富,与泸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布局。
       ③持续深入挖掘金融资源。在金融体制建设、金融市场运行、金融机构、金融人才及金融业参与主体等金融资源中,进一步探索最有效的资源配置形式,到“十二五”末泸州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市场运行体系逐步完善,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升,信贷结构和金融机构布局较为合理,优质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等,逐步建成高效、优质、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泸州现代化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④持续对县域金融支持,逐步消除金融抑制。为保证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防止县域及农村金融资源大量流失,保证金融与县域经济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到“十二五”末建成较为完善的县域及农村金融体系,最大限度的消除城市对县域、农村金融的抑制,逐步实现县域、农村金融深化,最终实现县域金融的繁荣,支持县域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发展思路
       1. 积极引导,合理扶持
       进一步发挥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泸州银监分局等对金融业的引导调控作用,把建设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的辐射功能作为建设泸州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明确金融产业发展的具体目标,积极引导金融业发展方式和发展方向,优化金融产业发展的环境,完善扶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实现金融业区域性辐射作用,形成层次多样、效果显著的金融产业政策体系。
       2. 深化改革,鼓励创新
       把推动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和金融创新作为金融业发展的突破口,结合泸州实际情况,与泸州优势产业发展需要相适应,探索具有泸州地方特色的金融业发展模式,实现从传统金融业向现代金融业的跨越。
       3. 加强合作,聚集辐射
       加强川滇黔渝区域金融合作,加大与川渝经济区、长江经济带和南贵昆经济区之间的交流,依托三大经济区的优势金融资源,强化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联系,发挥扶持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金融招商力度,吸引金融机构及其附属机构进驻泸州,不断增强金融产业的集聚力、辐射力和竞争力。
       4. 产融互动,协调发展
       围绕泸州的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加强对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重要产业、新兴战略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民营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推动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集团和优势产业集群的形成。加速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推进优势产业参与金融业的深度,产业发展和金融业发展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增强现有金融机构实力,培育新的金融市场主体,促进优势产业与金融业共同发展。
       5. 防范风险,优化环境
       建立政府、司法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制定、实施、反馈、修正等政策反馈机制,金融市场内外部形成监管合力,确保金融安全与稳定,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四、发展重点:提高金融辐射能力,逐步建设川滇黔渝经济结合部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一)加强金融对外开放,培育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健全金融市场体系
       1. 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一是充分利用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政策,提升金融业整体层次水平。二是充分利用成渝经济区发展机遇,探索本地金融机构在泸州以外设立金融分支机构,以增强对周边经济区带动能力,力争5—8家股份制银行落户我市。三是及时掌握国内外金融机构发展的年度计划、区域分布意向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加强联系,确定作为重点引进对象的金融机构,增强针对性、主动性和成功率。四是支持现有金融机构与周边区域的金融机构的合作交流,积极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进驻泸州,积极争取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总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来泸州投资。
       2. 丰富金融服务层次,创建多元化的地方金融机构。一是建成由政策性银行、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银行、外资银行以及各类后台服务机构构成的结构合理、竞争有序、运行高效的银行体系。加快泸州市商业银行发展,引进合格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跨区域在市外、省外开设分支机构,着力打造具有区域竞争优势的城市商业银行。泸州市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定向增资扩股,建立资本持续补充机制,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组织架构,调整业务发展战略。二是进一步发展壮大华西证券公司。积极引入国内外综合类证券公司在我市设立地区管理总部、营业部等分支机构。三是建成由中外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各类后援中心并存,产品多元化、开放有序的现代保险体系。四是鼓励各类小额贷款公司、城市合作银行、典当、信托、财务公司等各类机构在泸设立营业网点。扩大龙马兴达和泸县正浩小额贷款公司规模,新建5家小额贷款公司,每一个县(区)一家。支持和鼓励泸州老窖在我市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和财务公司,增强优势产业的融资能力。争取组建地方金融租赁公司,引进市外金融租赁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五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组建泸州市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发展以泸县元通为代表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点的政策优势,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六是加强政府引导,根据泸州产业特点培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和创业投资基金(VC),努力将泸州建成川滇黔渝经济结合部区域股权投资基金基地。七是鼓励多种资本组建担保机构,整合融资担保资源,建立健全投融资担保体系,建立资质评级制度,促进担保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八是鼓励和支持各类国内外知名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类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在泸州设立分支机构,把泸州建成全省一流的金融中介服务中心。
       3. 大力促进金融市场交易,完善融资结构,丰富融资功能。一是大力发展货币市场。大力发展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协议市场、票据贴现市场、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鼓励银行机构开展汇兑、承兑、信用证、短期融资券等服务;积极发展支付结算、担保、基金托管、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等中间业务。二是促进泸州企业在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充分利用华西证券等平台,挖掘有条件的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增加上市公司数量、扩大上市公司规模,围绕泸州市优势产业打造上市公司群体,重点培育酒类“小巨人”企业、川油钻采、兴泸投资、市商业银行等企业上市。鼓励泸州老窖等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再融资。推动债券市场发展。搞好债券发行项目储备,全力做好债券发行工作,为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引导企业进入债券市场,扩大债券发行规模,加大债券创新力度,增加债券品种,依托优势产业,鼓励在产业链上的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三是以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实现泸州酒类产品交易中心建设为契机,依托酒业发展强势,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川滇黔渝结合部红粮期货和白酒期货示范点。四是加快保险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完善保险保障体系。做好重点项目和各类企业的保险;大力发展城乡养老、健康等人身保险和高危行业的责任保险;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不断增加保险品种,提高保险覆盖面,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建立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业保险体系;加强保险网点设施建设,加大保险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力度,强化保险诚信服务,形成“政府支持、部门合作、行业监管”的保险工作局面,确保保险业务增长速度高于全市经济增长速度,户籍人口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位居全省前列。六是鼓励和促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场。落实金融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投资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民间资本的政策性支持,鼓励有实力的民间资本进行法人制改造,逐步促成民间资本性质的金融机构成立,丰富金融市场主体,活跃金融市场。
       (二)大力推进泸州与三大经济区金融体系的融合
       1. 构建泸州与三大经济区各地市金融合作的制度框架。建立三大经济区政府间、相关监管机构间的沟通机制及其人员交流机制。一是政府部门间和相关监管部门间定期开展交流,分享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改革经验,提升整体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二是加强金融企业在人员交流、信息共享、产品开发、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合作。到成都、重庆等金融业较为发达的城市进行学习,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建立人员交流机制,实现金融信息共享,逐步提升合作交流水平。
       2. 逐步推进与周边经济区域的资金流动便利化,完善支付清算体系。一是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泸州区位优势,充分发挥泸州较为完善支付结算体系的带动作用,推动大额、小额支付系统建设,大力发展银行卡产业,扩大银行卡业务范围,加大对ATM、POS机的投放覆盖,不断改善银行卡的使用受理环境,加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短信银行等非物理渠道的推广力度,进一步推广全国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稳步推进支付联网和银行卡缴税试点。同时,把公交、水电费、医保等民生工程纳入到金融IC卡支付体系中,并加快推进金融IC卡支付系统与其他城市金融支付体系的对接,促进区域性资金流动迅速、高效,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二是建成运行商业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平台。提高区域内的票据清算系统效率。建立和完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企业账户管理制度,构建全省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绿色通道”。
       3. 提升金融辐射能力,逐步建设川滇黔渝经济结合部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一是大力推进区域性金融资本集散中心建设。为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政策制度环境和诚信环境,加强硬件建设,提供便利的交通、完善的通讯设施等,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泸州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发挥泸州市商业银行在支持泸州金融发展和向周围区域辐射,建设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生力军作用。二是大力推进区域性金融信息中心。对现行金融电子化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建设金融信息平台、金融信息数据库和征信系统,吸引各机构在我市设立金融信息服务中心,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促进金融交易,繁荣金融市场。三是大力推进区域性金融中介服务中心。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的后台中介服务机构,充分挖掘金融中介服务潜力,促进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有效提升金融服务功能。
       (三)优化产业结构,重点调控信贷规模和流向
       “十二五”期间,在发展低碳经济、节能减排新形势下,充分发挥金融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信贷支持作用成为当务之急。强化金融机构与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沟通。金融业应抓住泸州市成为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的契机,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1. 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主导作用,强化金融服务业在优化产业结构中的先导作用。一是建立政府和银行、银行与企业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信贷资金与企业、项目和园区建设的有效衔接,为泸州“七大产业园区”建设和产业园区内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二是加大对白酒、化工、能源、机械等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重点产业中重点企业以及项目的信贷支持,如四川煤气化200亿元项目,玉柴、柳工等集团等西部基地建设项目;以产业园区企业整体为基础,以重点企业为龙头,培育新兴产业,探索供应链融资、资金融资池融资,提倡动产抵押、存货质押,经营权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灵活多样担保方式,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提高外汇服务水平,通过金融创新加快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步伐;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助推“名酒名园名村”和“二郎名酒名镇”建设。三是大力支持国家鼓励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软件等现代信息产业,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四是加强对物流业、商贸流通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利用我市的长江黄金水通道,大力推动物流业的发展,支持港口集装箱物流建设,形成现代物流框架体系。大力支持西部地区重要的小商品集散基地建设。加大对旅游业发展支持力度,着力打造川滇黔渝结合部旅游组织中心。五是利用区域位置优势,大力推动交通发展,加大为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融资。
       2.保持信贷总量合理适度增长,积极优化信贷结构。一是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的总体需要,把握好信贷投放的重点、力度和节奏,使信贷增长保持在合理的水平。合理安排全年信贷投放节奏,避免信贷大起大落影响实体经济的平稳运行。二是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泸渝、纳黔、泸宜高速公路和泸州绕城公路、泸州港集装箱码头工程等重点续建项目的资金支持工作。三是大力支持工业企业的发展。支持重点支柱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加大对续建项目和技改项目的信贷投入。四是加大“三农”信贷投入,推进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切实改进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投入。依托兴泸农业担保公司,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的流向,强化市场开拓,扶植农业产业链延伸行业发展。五是创新信贷管理模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方式,积极推出更多适合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六是积极发展和扩大消费信贷业务,进一步开拓消费信贷市场。七是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要严格贷款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有资金比例。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信贷支持力度。八是加大对发展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国家节能减排科技专项、城市环保工程、重点行业与重要区域节能减排共性与关键技术科技专项、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科技专项的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联合贷款、银团贷款等多种合作方式,为起步资金大、项目回收期长的重点节能减排环保项目提供全程的金融服务。
       (四)建设县域金融,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逐步消除金融抑制
       一是构建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尽快建立泸州市农村商业银行,发挥农业银行的支农作用,规范农村信用社,强化农发行的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继续按照合作制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用联社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支持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并逐步建立起以县域商业银行为主,其他金融组织为补充的县域金融组织体系。二是完善信贷管理体制,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适当下放信贷管理权限,以增强信贷投放的适时性和有效性。县域各金融机构要不失时机地转变经营理念。有针对性地提供包括信贷在内的组合金融支持服务方案。加快信贷产品创新步伐,开办适应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的信贷品种。三是优化信贷投向,促进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强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县域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及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信贷支农工作力度。四是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县域金融良性发展。依靠政府与金融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政府领导、人行推动、金融机构参与、多方联动、合力共建”的建设机制。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在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把金融安全区建设列为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中心工作。五是确保宏观调控政策有效落实。改进和强化基层人民银行窗口指导职能,促进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有力落实。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在存款准备金、再贷款、新设分支机构和开办新业务等方面给予激励。帮助县域企业利用债券、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县域企业融资渠道。
       五、发展布局:结合“十二五”泸州经济发展战略优化泸州金融业布局
       加强规划,深入挖掘金融资源,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区域中心城市良好形象。“十二五”期间,以中心半岛及城北区域为城市中心区,以龙马潭CBD商务区为金融服务中心区,以城南、城西新区为重点发展的城市副中心,集中打造以金融总部商务区为核心,金融产业和服务中心集聚区为补充的金融综合功能区。发挥金融在把泸州建设为长江上游重要的港口城市及川滇黔渝结合部特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中的重要作用。
       (一)金融总部商务中心
       在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过程中,通过合理规划布局,提升白塔传统商贸中心的功能,同时高标准规划和建设龙马潭CBD商务区,努力在城市的繁华地段中心区域规划构造金融商务中心,使其尽快成为泸州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的标志性区域。充分调动和发挥金融资源效用,吸引金融法人机构及其区域性总部入驻,将金融商务中心打造成为金融业务中心、金融营运中心、金融人才培训中心等金融资源创新实验区。重点推动规划区域拓展工作,拓展发展空间;不断改善软硬件环境,加快办公和生活环境建设、电讯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组织工作,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降低金融企业入驻和运营成本等措施,进一步聚集地市级金融机构总部,提高金融聚集度和辐射力。
       (二)金融产业和服务中心集聚区
       在各产业园区,借助区位交通优势和企业集团聚集优势,建立金融产业和服务中心集聚区为补充的金融综合功能区,不断集聚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入驻,形成金融机构密集、集散功能强大的为优势产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和市场集聚区。
       (三)金融网点布局
       合理优化金融网点布局,按照新的城市总体规划,调整优化市区金融机构网点,重点围绕产业园区和商贸中心布局,着力发展城南、城西新城网点,大力完善县域农村的金融网点布局,加快形成以城区、县域和乡镇三级结构相配套的金融网点布局。
       六、发展保障:加大对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维护金融稳定
       (一)完善政策引导机制,为金融业发展提供组织、资金与政策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一是各级领导要加强对金融知识学习,要增强金融产业作为先导产业意识,尊重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主权,把金融业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做大做强金融产业。二是加强政、银、企合作,加强金融调控监管服务。定期召开金融工作联席例会,分析经济金融形势,研究金融发展问题,推动地方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三是发挥泸州市金融服务中心作用,成立金融发展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聘请知名金融专家、为我市制定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提供咨询服务,为异地银行来我市开展业务提供咨询、协调和服务工作。
       2. 建立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为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提供资金保障和激励。一是建立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区县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及时落实对金融机构的扶持政策。二是加强政府资源统筹调控力度,建立财政性资金存放、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类公司银行开户、国有企业上市保荐以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承保等政府资源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挂钩机制;三是对在推动金融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四是使用专项资金鼓励招引异地金融行业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对在我市新设立的外来银行金融机构,根据注册资本金情况进行奖励,在金融机构设置营业网点用地、用房等给予补贴。对在泸州设立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一次性适当奖励。
       3. 落实金融人才政策,打造金融人才高地。人事、公安部门为金融机构专业人才,特别是对高职称、高学历、有创新精神的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专家,在办理调入和家属随迁手续、人才居住证和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便利。支持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实施期股期权、员工持股等灵活的激励制度。加强金融队伍建设,形成以优秀金融企业家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队伍、以高层次人才为核心的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和以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骨干的金融员工队伍。利用在泸大专院校和职业学校的教育科研资源,加强和成渝高等院校的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国内外金融智力资源。加强对金融企业员工的定期岗位培训,鼓励员工接受在职教育,鼓励金融企业学习国际金融管理经验。
       4. 落实金融创新政策,促进金融差异化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市金融建设的支持力度,对于国家试点的改革开放措施,争取先行先试。鼓励和支持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信托业加大合作力度,创新合作模式,积极推进金融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产品服务创新。一是积极支持商业银行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争取金融衍生产品试点,加快发展投资理财产品。二是以“白酒金三角”建设为契机,联合宜宾、遵义的酒类企业做大白酒和红粮的现货交易量,大力推动开发红粮和白酒期货新品种,积极争取试点。三是加强协调配合,按照选择一批、改制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分类培育、梯次推进,坚定不移地推动企业上市,加强债券融资培训,对于企业债券尤其是中小企业债券的发行给予财政支持;积极支持证券公司加快发展资本市场业务,扩大资本产品数量。四是积极支持保险公司发展低保额、广覆盖的保障型保险产品;五是加大政府对创业风险投资资金的投入引导,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平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股权基金和创业基金,积极推广BOT、TOT、PPP等项目融资模式;六是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农业产业化、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
       (二)积极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切实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
       1. 营造良好的金融机构运行环境,整顿金融秩序。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功能,营造一流的服务环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网上政务,营造透明的政策环境。二是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经营。严禁向金融机构“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杜绝不合理收费,减轻金融企业税费负担。三是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工作,建立部门与区域间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四是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对金融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逃废银行债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各种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力争到2012年我市成功创建为全省“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市”。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提高企业信用水平。积极引导企业“讲诚信、重质量、守合同”,推动建立健全资信调查和评估、债权保障、应收账款管理和追收等制度。二是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以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目标,全面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三是推进信用社区建设,改善社区信用环境。结合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建立居民基本信用档案,积极推进信用社区建设。四是规范信用中介服务,推动征信市场健康发展。发展壮大信用中介服务业。做好信用服务市场的规划、协调、引导、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五是对信用产品的使用做出制度性安排,建立信用奖励和惩罚制度。
       (三)建立金融风险监管、补偿和分担机制,维护金融稳定
       1. 建立健全完善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加强金融机构外部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制定与基本法律相配套的专业性法律法规、条例,制定和完善具体的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金融业监管办法。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与银监部门之间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立与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跨行业、跨市场的信息共享制度,及时获取金融体系信息,建立以金融监管职能部门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高效运行协调机制。加强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加大银监会泸州市分局对银行业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的监管。强化证券和保险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监管。加大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力度。
       2. 强化金融机构内控制衡机制的健全,提升金融机构内部化解金融风险能力。从源头上加强对金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因素,优化金融资产结构,提高整体经济效益,降低潜在金融风险。加强银行之间的合作。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加快债券及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建立健全金融机构之间以及同中央银行、财政部门等宏观调控部门的协调机制。发挥金融行业自律组织作用。
       3.建设金融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为金融机构和重点项目风险投资者保驾护航。抓紧建立市场化的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由政府牵头、各商会联合成立金融风险补偿基金。采用多种渠道进行融资,资金由自愿加入的企业的资金和财政资金组成,对中小企业贷款损失进行风险补偿。完善农业、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从而更加有效的保障农村金融机构提供更加有效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保险公司对农户的承保范围,发展农村金融中介机构,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推进担保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推动担保机构的整合,努力做大政策性担保机构,做强商业性担保机构,做多会员制担保机构,力争再形成一到两家担保实力较强的担保机构。




附录:名词解释
       1. 金融抑制:金融抑制就是指政府通过对金融活动和金融体系的过多干预抑制了金融体系的发展,而金融体系的发展滞后又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从而造成了金融抑制和经济落后的恶性循环。这些手段包括政府所采取的使金融价格发生扭曲的利率、汇率等在内的金融政策和金融工具。
       2. 金融深化:金融深化是指政府放弃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过度干预,放松对利率和汇率的严格管制,使利率和汇率为反映资金供求和外汇供求对比变化的信号,从而有利于增加储蓄和投资,促进经济增长。
       3. 金融共生:金融共生是指规模和性质各异的金融组织之间、金融组织与各种企业之间、金融组织与区域经济之间在同一共生环境中通过交互式作用实现和谐发展,达到包括金融组织在内的整个经济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或者说达到了区域金融生态平衡。
       4. 金融资源:金融资源包括如下三层次:(1)基础性核心金融资源,即货币和货币资金;(2)实体性中间金融资源,即金融组织与金融工具及其运行法规、金融人才与金融意识等;(3)整体功能性高层金融资源,即由国家掌握的具有垄断性、独立性的金融制度、金融政策等。
       5. 金融安全区:金融安全区是一个地理区位范畴的相对概念,从其本质上讲,是一种金融运行的安全保障机制或系统。
       6. 七大产业园区:即《中共泸州市委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决定》(泸委发〔2009〕14号)中提出的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泸州化工园区、泸州机械工业集中发展区、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四川泸州经济开发区、泸州轻工业园区(含浙江产业园)、泸县中小企业创业园区。
       7. 三大经济区: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区和南贵昆经济区。
       8. 低碳经济:低碳经济是一种以能源的清洁开发与高效利用为基础,以低能耗、低排放为基本经济特征,顺应可持续发展理念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要求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是新的经济发展形态,其本质上是可持续发展经济,其核心是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技术和低碳消费。它是继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信息革命之后,世界经济形态新出现的革命浪潮,即低碳革命。低碳经济已成为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主要特征,成为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主流模式。
       9. 一极一轴一区块:即《四川省政府关于加快“一极一轴一区块”建设推进成渝经济区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09〕37号)中提出的成都都市圈增长极、成渝通道发展轴、环渝腹地区块。我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叙永县、古蔺县被列入成渝通道发展轴,合江县、泸县被列入环渝腹地区块。
       10. 城市发展“双百”和“双两百”目标:即《中共泸州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意见》(泸委发〔2009〕12号)中提出的城市发展目标,到2012年,城区人口达100万人,城区面积达100平方公里;到2030年,城区人口达200万人,城区面积达200平方公里。
       11. 大质量工作机制:即建立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管理和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12. 中国白酒金三角:即国酒金三角,从空间范围看,是指四川宜宾、泸州和贵州遵义这三个白酒主产区形成的“金三角地带”;从区域品牌看,这一地区孕育形成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郎酒等著名白酒品牌,且在白酒产业和文化名镇的结合发展上具有不可复制的独特地域资源。
       13. 四川“两个加快”:即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
       14. 1525工程:即四川省培育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目标是到2012年,全省力争建成1个年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的产业园区,5个销售收入超500亿元的产业园区,25个超100亿元的产业园区。
       15. 四化三力三中心:
       ——金融机构多元化。表现为九个并存,即国有金融机构与非国有金融机构并存、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并存、商业性金融机构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合作金融机构并存、银行金融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大型金融机构与中小型金融机构并存、批发性金融机构与零售性金融机构并存、存款型金融机构与非存款型金融机构并存、自营性金融机构与代理型机构并存。金融机构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和市场主体多元化。
       ——金融业务市场化。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信用合作组织及其他盈利性金融机构所开展的各项业务要逐步实行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迅速提升业务市场占有率,提升服务水平和产品质量。
       ——资金融通多样化。除继续完善银行信贷等基础资金融通方式外,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及金融衍生产品,增加金融产品种类,提升资金融通载体的数量,扩大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范围,最终实现资金融通多样化。
       ——营运手段现代化。吸引管理规范、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较大的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基本营运方式的更新改造,提升金融机构软硬件设施,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市场化的运营模式,逐步实现运营手段的现代化。
       ——具有较强的聚合力、辐射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区域性金融资本集散中心。依托泸州较好的产业基础,实现产业资本与银行资本等有机结合,将金融体系、资本参与和人才参与密切的融合在一起,实现资本有效的集中和集聚,逐步吸引更大资本,形成大资本集团,为周边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本支持。
       ——区域性金融信息中心。搭建金融信息交流平台,吸引国内外管理科学、制度完善、在国内国际有较大影响力的金融服务机构,为资本供需双方提供较为完善的信息,为投融资提供较为便捷的服务,逐渐打造金融信息中心。
       ——区域性金融中介服务中心。依托泸州较为有利的地域优势,充分利用成都、重庆较为丰富的金融中介资源,扶持本地金融中介机构,广泛吸收先进中介机构的管理经验和吸引金融中介管理高级人才,结合泸州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契机,打造有泸州特色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16.BOT、TOT、PPP: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经营------移交。TOT是BOT融资方式的新发展。近些年来,TOT是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它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和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一个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和得到合理的回报,并在合约期满之后,再交回给政府部门或原单位的一种融资方式。TOT也是企业进行收购与兼并所采取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具备我国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特点,因此可以理解为基础设施企业或资产的收购与兼并。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关系,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如新的电信系统、机场和电厂)的一个资助模式。公共合作伙伴的代表是地方和国家政府。私营合作伙伴可以是私营企业、国营公司或特定专业领域的企业财团。公私合作关系(PPP)是一个广义的术语,应用范围很广,从简单的,短期(有或没有投资需求)管理合同到长期合同,包括资金、规划、建设、营运、维修和资产剥离。PPP安排对需要高技能工人和大笔资金支出的大项目来说是有益的。它们对要求国家在法律上拥有服务大众的基础设施的国家来说很有用。
       公私合作关系资金模式是由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对拥有和维持资产负责的合作伙伴所决定。PPP模式的例子有:
       设计建造(DB):在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和制造基础设施,以满足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规范,往往是固定价格。私营部门合作伙伴承担所有风险。运营与维护合同(O&M):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根据合同,在特定的时间内,运营公有资产。公共合作伙伴保留资产的所有权。设计、建造、融资及经营(DBFO):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融资和构造一个新的基础设施组成部分,以长期租赁的形式,运行和维护它。当租约到期时,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将基础设施部件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建造、拥有、运营(BOO):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融资、建立、拥有并永久的经营基础设施部件。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限制,在协议上已声明,并持续的监管。建造、拥有、运营、移交(BOOT):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内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基础设施组件(和向用户收费),在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购买、建造及营运(BBO):一段时间内,公有资产在法律上转移给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建造、租赁、营运及移交(BLOT):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在租用的公共土地上设计、融资和建立一个设施。在土地租赁期内,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营运该设施。当租约到期时,资产转移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经营许可证: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获得许可或经营的法律许可来运营公共服务,通常在指定时间内。(此模型常用于IT项目。)只投资: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通常是一个金融服务公司,投资建立基础设施,并向公共部门收取使用这些资金的利息。
       17.证券化率:指的是一国各类证券总市值与该国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股市总市值与GDP总量的比值),实际计算中证券总市值通常用股票总市值来代表。证券化率越高,意味着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重要,因此它是衡量一国证券市场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一国或地区的证券化率越高,意味着证券市场在该国或地区的经济体系中越重要。发达国家由于市场机制高度完善、证券市场历史较长、发展充分,证券化率整体上要高于发展中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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